继续教育
一、我院接收进修人员基本条件
1、临床科室原则上要求: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,大专毕业工作五年以上,要求有医师资格证、执业证;
2、进修医技专业必须是医技中专以上毕业并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;
3、进修护理专业必须是护理专业毕业并取得护士资格证、执业证,并已注册(在有效期内);
4、县级以下医疗单位选送者必须经县卫生局同意;
5、进修者必须身体健康,工作责任心强。
二、进修期限
各临床科室学习期限为半年或一年,纤支镜专业三个月以上,各辅助科室、实验室等医技科室学习期限为三个月以上(放射科诊断学习期限为半年以上,普放技术CT技术学习期限为三个月以上),护理专业学习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。
对未经医院同意,未按规定办理进修手续的人员在我院学习、工作,一经发现,立即停止进修,按双倍补交进修费,退回原单位。